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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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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4:18来源:点击:

    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召开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启动会暨开展系统应用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39号)文件通知,“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已上线,为做好2023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偿代偿对象

    我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补偿代偿金额

    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基本学制内实际缴纳的学费总额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

    2023年秋季学期后(202391日起)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学生,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91日前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2023届毕业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小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代偿。补偿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确定。

    三、申请流程

    1.学生提交申请。毕业生登录“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访问网址为http://jcjy.xszz.edu.cn/),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个人账号。于1030日前在线提交申请,上传就业证明/二次分配就业证明、劳动合同/三方协议等资料,逾期将无法补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

    2.学院审核

    1)前期准备。全国学生资助办公系统是基层就业系统的用户认证支撑平台,访问网址为https://bg.xszz.edu.cn/。学校已为各学院设置管理员。请各单位管理员登录后,授权基层就业系统研究生组审核权限。

    2)资格审核。学院管理员登录“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查看本学院学生提交情况。对照基层就业地点和岗位要求,审核学生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材料是否完整准确,无误后点击通过。

    3.学校审核。学校在收到学院提交的学生个人申请材料后,将开展审核,无误后将上传提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督促前期上报同学及时通过系统提交申请,并做好学院审核上报工作,于2023112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办公楼704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ygb@xidian.edu.cn

    具体学生申请条件、上报材料要求请按照20236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研字〔202340号)相关要求实施。/info/1057/12946.htm

     

    附件:《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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