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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9日 15:55来源:点击:

    接收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我校2024年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招收其他高校的推免生。

    4.进一步加强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信息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实施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对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各项工作。

    3.各学科/领域复试专家小组负责推免生复试考核,择优选拔。

    三、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

    四、推免生接收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五、报名

    所有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六、复试

    1.各学院组织推免生资格审核和复试工作,具体要求请查看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和工作程序。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对推免生的诚信情况及违法违纪情况进行核查,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考核难度要适当,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确保公平、公正。

    4.复试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并填写《2024年4188云顶集团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七、录取

    1.推免生录取工作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按照系统时间节点完成工作流程,考生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2.为保证普通统考生报考权益,学院应合理统筹推免生、普通统考生的录取比例,合理配置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专业的招生计划。

    3.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合理分配名额。

    4.鼓励学院招收优秀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对在推免生招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推荐高校,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八、信息公开与监察

    各学院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切实做好推免生接收方案、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各学院做好本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244

    监督举报邮箱:yzb@xidian.edu.cn

    九、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29-81891244

    邮箱:yzb@xidian.edu.cn

    2.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姓名

    办公电话

    电子信箱

    001

    通信工程学院

    李老师

    029-88204753

    xdtyyjs@xidian.edu.cn

    002

    电子工程学院

    李老师

    029-88202276

    seeyz@xidian.edu.cn

    00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贠老师

    029-81891304

    cs@xidian.edu.cn

    004

    机电工程学院

    苏老师

    029-88204736

    nsu@xidian.edu.cn

    006

    经济与管理学院

    罗老师

    029-81891360

    mingluo@xidian.edu.cn

    007

    数学与统计学院

    刘老师

    029-81891379

    liuyunrui@xidian.edu.cn

    008

    人文学院

    王老师

    029-81891117

    chzhwang@mail.xidian.edu.cn

    009

    外国语学院

    许老师

    029-81892394

    xiaohuahua2000@139.com

    011

    微电子学院

    程老师

    029-88202505转606

    jcheng@xidian.edu.cn

    012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赵老师

    029-81891070

    lanzhao@xidian.edu.cn

    013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张老师

    029-81891034

    zhangchenhui@xidian.edu.cn

    014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汪老师

    029-81891878

    wangyinhua@xidian.edu.cn

    015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张老师

    029-81891650

    zhangl@xidian.edu.cn

    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老师

    029-81892383

    zhangjinxd@163.com

    017

    人工智能学院

    杨老师

    029-81891373

    wjyang@xidian.edu.cn

    019

    光电工程学院

    方老师

    029-88201480

    fangqian@xidian.edu.cn

    020

    物理学院

    姚老师

    029-88202798

    jyao@xidian.edu.cn

    023

    卓越工程师学院

    粤港澳大湾区基地专项:

    景老师 029-88203726 ljing@xidi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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